一、采购单位:阜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采购内容:详见《阜阳市汛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工作方案》。包括样品采集、分析、全程序质量控制和出具监测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服务商通过省级及以上CMA监测资质认定,并具有采购项目的检测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等证明材料。不接受联合体。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须提供无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四、项目资金来源及预算

1、资金来源:单位预算

2、 资金预算:15万元

五、投标时间及要求

1、投标时间:2020年9月7日 17:00前。

2、投标地点:阜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一楼质控室。

3、联系人:王静媛  联系电话:0558-2272193。

4、投标资料:报价单一份、资质和业绩材料,承诺函,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5、投标方式:邮寄或人工投递。

六、开标事宜

1、开标时间:2020年9月8日上午9:00。

2、开标地点:阜阳市环境保护监测四楼会议室。

3、开标人员:分管领导,办公室,质控室、化验室等负责同志,阜阳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纪委负责监督,投标人无需参加开标。

4、实行合理低价中标,同等价位下优先考虑同类业务业绩突出的投标人。

5、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在开标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中标人签订合同,未中标投标人不再通知。

七、其他事项

1、中标人需与招标单位进行充分沟通了解需求。

2、招标单位负责提供一定比例的标准样品。

3、中标方应在分析后及时提供监测报告和采样、分析、质控原始记录复印件。项目结束后,合同款项由阜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按照实际点位、次数支付。

4、投标单位需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

 

 

 

阜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2020年9月4日

 

 

 

 

 

 

 

 

 

 

 

 

 

 

附件:

 

阜阳市汛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工作方

一、监测点位

1、地下水点位35个;

2、地表水点位2个。

二、监测频次

1、地下水汛期共监测2次。

2、地表水汛期监测3次。

三、监测项目

1、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指标。

2、地表水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

四、质量控制

按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及相关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