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颍东经济开发区

根据《阜阳市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农业产

业化发展实施方案》阜农〔2021〕162)文件精神对《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围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五个一批”工程,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促进农业对外合作交流,支持农业企业“走出去”出口;拓宽农产品市场渠道,支持参加农业类展示展销活动;支持企业人才培训、品牌宣传。

二、申报条件

1.颍东区内的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省级示范联合体牵头企业。参加农业农村部及省、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农业类展示展销活动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2.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无不良信息。

3.贷款贴息、农业“走出去”出口奖补项目同一企业不能同时申报。

申报项目及补助标准

1.支持品牌宣传。2020年度,企业在合肥农交会、上海农交会上做广告宣传的,按实际投入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支持农业“走出去”出口。2020年,农业“走出去”农产品直接出口,年出口额3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每家不超过10万元奖补;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每家不超过30万元奖补。

3.支持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2020年,农业企业参加农业农村部及省、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农业类展示展销活动的,适当给予展位费补贴和参展补贴,省内展会每家补贴3000元,省外展会每家补贴6000元(已经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4.支持人才培训。2020年,企业管理人员参加高级工商管理(现代农业)、工商管理硕士等学习培训的,适当补贴学费,每人不超过5万元。

5.流动资金贷款贴息: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企业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和技术改造的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以上的,给予适当贴息。

申报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项目申报和安排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廉洁高效。

2.根据关于印发《颍东区政策奖补资金申报、兑付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按照申报程序申报。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补助到企业的资金按照涉企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4.对利用虚假资料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各地要根据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严格按照项

目申报条件、申报范围、实施内容组织申报。申报单位要填写“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附件2)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区数字资源局牵头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文本和材料进行集中会商,并公示申报单位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3)连同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和相关材料,于810日前上报区数字资源局(一式份)。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申报的不予受理。

 

附件:1.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

2.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3.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汇总表

 

 

                颍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84

 

 

 

 

 

附件1

 

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品牌宣传

(一)申报条件

2020年度,在合肥农交会、上海农交会上做广告宣传的农业企业。

(二)申报材料

1.《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2020年度在合肥农交会、上海农交会上做广告宣传的广告合同和支付广告费用的相关票据。

二、支持农业“走出去”出口

(一)申报条件

1.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省级示范联合体牵头企业。

2.2020年,农业“走出去”农产品直接出口,年出口额300万美元以上。

(二)申报材料

1.《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货物出关证明或海关、商务部门出具的其他相应证明材料。

三、支持参加展示展销活动

(一)申报条件

参加农业农村部及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发文组织的农业类大型展会的农业企业(合肥农交会、上海农交会除外)。

(二)申报材料

1.《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参加国家、省、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农业类大型展会证明材料。

四、支持企业人才培训

(一)申报条件

1.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省级示范联合体牵头企业。

2.企业管理人员2020年参加高级工商管理(现代农业)、工商管理硕士等培训学习。

(二)申报材料

1.《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企业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入学通知书,学费支付票据等。

五、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一)申报条件

1.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省级示范联合体牵头企业。

2.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企业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和技术改造的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以上。

(二)申报材料

1.《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贷款合同、利息单、利息汇总表。

   

 

 

 

 

 

 

附件2

 

 

 

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项目名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申报部门                             

项目申报文号                             

项目申报日期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1.项目名称

 

2.总投资(万元)

 

其中:申请省级财政补助

 

3

 

4

投资

必要性

 

5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6

 

7

财政

补助

资金

支持

环节

 

8

项目实施内容

金  额

其中财政补助

     
     
     
     
     
     
     

合   计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9

示范

带动

作用

 

生态

环境

影响

 

销售

收入、

利润

 

10

项目单位责任

名    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项目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评审论证表

 

项目主审专家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专  业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优(A)

中(B)

差(C)

1.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A

B

C

 

2.项目建设单位状况

A

B

C

 

3.项目建设必要性

A

B

C

 

4.主要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前景

A

B

C

 

5.项目生产建设条件

A

B

C

 

6.项目建设方案

A

B

C

 

7.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

A

B

C

 

8.投资构成

A

B

C

 

9.财务效益

A

B

C

 

10.示范带动作用

A

B

C

 

11.生态效益

A

B

C

 

综合评审结果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专业

专家签字

         
         
         
         
         
         

评审机构及评审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

 

 

 

 

三、申报项目审核表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申请省级财

政补助

 

 

县(区)农业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农业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对审核结果负责

 

附件3

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汇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县别

项目名称

具体项目

县级主管部门

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主要内容

申报金额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