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乙、丙级资质新设、延续和升级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符合原国土资源部第29、30、31号令规定,申请新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丙级资质。

(二)已取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丙级单位资质的,达到原国土资源部第29、30、31号规定的乙级资质条件,申请丙级升乙级资质。

(三)符合原国土资源部第29、30、31号令规定,所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乙级、丙级单位资质证书,其有效期于2021年2月9日前到期,申请资质延续。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报盘数据。按照相关规定,本次申报使用“全国地质灾害资质申请报盘软件(申报单位使用)”(自然资源部官网下载地址:http://www.mnr.gov.cn/fw/xzfw/rj/dz_19225/dzzhrj/201808/t20180813_2162863.html),申请单位填报完成后,提交生成的MDB格式报盘数据。

(二)资质申请表(详见附件1);业务手册(申请乙级资质提供,详见附件2)。

(三)原国土资源部第29、30、31号令规定提交的相关材料。其中:申请延续和升级的单位需提交原证书的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四)单位主要机械设备清单、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无需提交材料,申请单位需提交相关内容承诺书(详见附件3)。

申请单位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1份、光盘1张(光盘所含内容见附件4中光盘刻录模板),其中资质申请表必须以Excel格式录入光盘(详见附件4)、纸质材料和光盘及报盘数据中的申报材料必须一致。

三、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申请单位请于2020年10月12日至23日(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C2座三楼)。经初审,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请在2020年10月27日至31日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省自然资源厅网办窗口进行网上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请材料或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申报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已持有我厅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应在有效期届满前本公告受理时间内申报资质延续、升级手续,否则资质证书过期自行作废,过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对同时申报丙级资质延续和丙级资质升乙级,应在《资质申请表》的申请级别中注明延续或升级。审查不符合乙级资质条件的将按丙级资质进行审查。

(三)对申请乙级资质延续的单位,可在申报材料中补充本单位出具的书面承诺,内容为:本单位申请乙级资质延续,如不符合乙级资质条件但符合丙级资质条件,同意审批登记机关按丙级资质予以延续。据此,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乙级资质条件的,将按丙级资质条件再次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按丙级资质延续。凡未做出承诺的单位,在审查中发现不符合乙级资质条件的,将按不予延续处理。

(四)申报材料所提供的证件、证书、文件等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并确保清晰可辩。

(五)资质申请表、业务手册、申请材料Excel表格及光盘模板请见附件自行下载。

咨询电话:0551-62999748、62999745

 

附件: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业务手册

3.无需提供有关申请材料承诺书

4.申请材料Excel表格及光盘模板

 

2020年9月11日

 

附件1--申请表.docx
附件2--业务手册.docx
附件3--无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承诺书,必须提供原件1份.docx
附件4--申请材料Excel表格及光盘模板(纸质材料装订指南).rar

 

正文内容下载: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乙丙级资质申报工作的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