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征集全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皖科区秘[2020]118号)要求,省科技厅再次面向全省征集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为按时完成全区项目征集,现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入库办法

1. 我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产生的科技成果,获国家和省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国家行业赛和省决赛获奖项目,通过专家评审的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科创板挂牌企业成果转化项目等。此类成果(项目)直接进入省科技成果库。

2. 我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自主研发产生的各类先进科技成果,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皖创新创业的项目成果,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等。此类成果(项目)经市县科技部门、有关归口管理单位推荐,省科技厅组织评估后择优进入省科技成果库。

二、入库条件

1. 成果权属明确。入库的科技成果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清晰的权属划分,原则上科技成果研制成功不超过五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基本信息(不涉及关键核心技术)可向社会公开,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2. 符合产业政策。入库的科技成果应符合国家和安徽省科技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等有关标准、规定。

3. 市场前景较好。入库的科技成果,可形成具体项目,项目商业计划合理可行,市场预期前景好、竞争能力强,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有确切的转化需求和融资需求。

4. 团队结构合理。入库的科技成果完成(或所有)单位其核心团队需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负责成果产业化研发与市场营销的团队结构合理、经验丰富,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务实经营理念,对市场前景有良好的判断力,诚实守信。

三、工作要求

1.分类申报,直接入库类项目应报尽报。对非直接入库项目,市科技局须择优推荐,每市不超过5项。未纳入省厅项目库的,优先纳入市级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项目库。

2.2019年度已申报省项目库的无需重复申报。

四、报送要求:

1.纸质版申报材料,填写附件1,一式5份,盖申报单位公章、骑缝章。

2.电子版,填写附件2,报送至1370585603@qq.com

3.各单位于5月20日前报送至颍东区科技局。联系人:李金金 白静雅。联系电话:0558-2263881。

 

附件1: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项目入库申报表

附件2:阜阳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征集汇总表

 

阜阳市颍东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