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人社秘〔2021〕137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20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设立,近两年未受到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处罚,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评定机构。各级人社部门组建评审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等级评定和推荐工作。

三、评定标准。此次评定适用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 3776-2020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可在“安徽省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查询)。

四、时间要求。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据评定标准进行自评,填写《安徽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申报表》(附件1)和《安徽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自评报告》(附件2),并于10月22日前,盖章报送至市人社局评审委员会。

五、联系方式。

太和县:魏园园   0558-8691601  

阜南县:王怀江   0558-6677201  

临泉县:马  杰   0558-6510356

颍上县:赵国颍   13505685118

颍州区:刘  彬   0558-2781780

颍泉区:张耀方   0558-2250401

颍东区:张  敏   0558-2317850

界首市:饶建彬   15178118854

阜阳市:金  磊   0558-2272096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的

通知》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