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人社秘〔2021〕137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20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设立,近两年未受到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处罚,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评定机构。各级人社部门组建评审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等级评定和推荐工作。
三、评定标准。此次评定适用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 3776-2020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可在“安徽省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查询)。
四、时间要求。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据评定标准进行自评,填写《安徽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申报表》(附件1)和《安徽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自评报告》(附件2),并于10月22日前,盖章报送至市人社局评审委员会。
五、联系方式。
太和县:魏园园 0558-8691601
阜南县:王怀江 0558-6677201
临泉县:马 杰 0558-6510356
颍上县:赵国颍 13505685118
颍州区:刘 彬 0558-2781780
颍泉区:张耀方 0558-2250401
颍东区:张 敏 0558-2317850
界首市:饶建彬 15178118854
阜阳市:金 磊 0558-2272096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的
通知》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