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业局,阜合现代产业园区人事劳动和应急管理局,市直及中央、省驻阜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阜阳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阜政办〔2019〕28号)有关要求,现就2022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范围

全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或技能工作的在职人员,符合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条件的,均可申报

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中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和技能工作的管理人员以及退休人员,不作为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选拔对象。

已享受过国务院、省、市政府特殊津贴或得到阜阳市杰出人才称号的人员,不再列为评选对象。

二、选拔推荐人数

根据我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实施办法规定,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实行总量控制。选拔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名,其中高技能人才选拔数量控制在15%左右。同一家单位推荐人数不得超过2人,各县市区推荐人数不得超过8人。

三、选拔推荐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5年来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市、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较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市级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一定开创性和较大科学价值,得到市内外同行专家公认,居省内或市内先进水平,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一项或者获得市级二等奖和三等奖以上奖励各一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攻克关键性技术难题;在完成市级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引进消化、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中,在关键性技术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一项或者获得市级二等奖和三等奖以上奖励各一项的主要完成者。

3.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深,成果显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的市级本学科领域学术拔尖人才,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一项或者获得市级二等奖和三等奖以上奖励各一项的主要完成者。

4.在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行业,为解决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所创新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市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效显著为同行公认,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一项或者获得市级二等奖和三等奖以上奖励各一项的主要完成者,培养的学生或学生团队3次以上获得省级荣誉称号或奖励的教师;本人或培养的学生获国家级一类竞赛二等奖以上、省一类竞赛一等奖以上或入选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的技工院校教师。

6.长期工作在农业生产、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要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全市经济发展,或在技术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和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研究推广中,业绩突出,形成了较大推广面积或生产规模,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一项或者获得市级二等奖和三等奖以上奖励各一项的主要研究人员。

7.长期工作在防病、治病等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形成一套独特的方法和经验,并运用这些方法和经验持续有效治愈疑难、危重病症,得到市内外同行公认,在周期考核成绩优秀者;在学科建设上有突出贡献填补省、市空白者;在全市范围2次以上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较好,业绩为同行公认;科研成果有重大科学价值,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一项或者获得市级二等奖和三等奖以上奖励各一项的主要研究人员。

8.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同行公认,成绩显著的学科领域带头人或艺术门类的主要骨干;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高声誉,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一项或者获得市级二等奖和三等奖以上奖励各一项的主要研究人员。

9.职业体育教练员,在比赛前4年内执训满两年的运动员获得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参赛资格,或在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全运会中获得前3名成绩,或在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安徽省运会中获得冠军,或破省级以上纪录,为相应体育组织记载承认。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具有技师(含)以上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获得“安徽省技能大奖”、“安徽省技术能手”、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2.获得“颍淮杰出工匠”、“阜阳市技能大奖”、“阜阳市技术能手”;

3.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国家专利;

4.职业技能处于省内、市内领先水平,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艺传承上有重大贡献;

5.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6.在相应职业领域中具有绝技绝活,且行业公认;

7.做出突出贡献的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才。

四、选拔推荐程序

(一)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含中央、省驻阜单位,以下简称主管单位)负责推荐工作。

(二)申报人下载填写《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申报表》或《高技能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并提供申报表中所涉及的身份证、职称(技能等级)证书、学历学位以及业绩、论著、获奖情况等重要内容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注意精简,突出重点,不得超过40页。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认真听取同行专家和有关部门意见,提出推荐人员名单,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申报表》“单位意见”和“考核情况”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公示结果、证明材料合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将纸质版和扫描版报送属地人社部门或主管单位,涉密材料要做好脱密工作

(四)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主管单位根据选拔条件,严格按照程序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收集汇总申报材料,提交综合报告一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同行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填写并提交《2022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汇总表突出事迹一栏须按“业绩贡献、获奖情况、代表论著”逐条规范填写,语言精练、简明扼要。综合报告和汇总表须加盖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或主管单位公章。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选拔工作要围绕高质量服务现代化美好阜阳建设,紧密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人才强市、技工大市、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发展战略,聚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材料、绿色食品、生命健康等十大特色产业和城市建设、教育卫生、投融资等相关领域推荐人选,适当提高非公有制单位和基层优秀人才的比例。

(二)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推荐人选,切实将扎根在一线技术技能岗位,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且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出来。

(三)凡获得省(部)级、市级各类奖励的,以近5年内颁发的奖励证书为依据。获集体奖的,应为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同一个项目在不同层次获奖的,以高层次获奖等级为准;同一层次两次以上获奖,以最后一次获奖等级为准。多人使用同一等次奖项申报的,一般从突出贡献奖(特等奖)的主要完成者中选拔排名靠前的五位;从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中选拔排名靠前的三位;从二等奖的主要完成者中选拔排名靠前的二位;从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中选拔排名靠前的一位;且每个奖项只能使用一次。

(四)各县市区、市各有关单位在遴选推荐过程中,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好中选优,要加强沟通协调,促进信息共享,避免同一推荐对象多头申报、多渠道申报、重复申报,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地开展。本次工作开展情况及人选质量,将作为下一批次工作部署和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五)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请于2022年4月20日前将综合报告和汇总表、个人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其中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报送至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高技能人才申报材料报送至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对于逾期未报送或由申报人个人直接报送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东路579号市人社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亓骥  0558-2259196    

   箱:370725968@qq.com

职业能力建设科  张灿荣  0558-2267892

   箱:1475188363@qq.com

 

附件:1.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申报表

     2.高技能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申报表

   3.2022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5日

附件1

 

 

 

2022年专业技术人才享受

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申报表

 

 

 

 

 

   名                               

 

   位                               

 

所属部门

地 区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二二年


 表  说  明

 

一、“专业技术职务”按照职称系列所聘职务填写,如有两种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请填写主要岗位所聘职务。

二、“文化程度”指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技校、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等,请填写本人最高文化程度。

三、“参加工作时间”填至某年某月。例:1994.07。

四、“工作单位性质”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其他。

五、“本人从事领域”指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生产技术、工程建设、教育教学、医疗卫生、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

六、“主要经历”中的学习经历请从初中或高中填起。起止时间请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

七、专利和奖项需注明排名,排名按“申报人选名次/总人数”的形式填写,如2/5;获奖情况应写明获奖项目名称、获奖年月、等级、排名等;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应写明论文、著作名称、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本人承担角色。

八、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中央及省属驻阜单位对审核结果负责。

    

 

    

 

(此处请粘贴1

近期免冠彩照,

36mm×26mm

的正规证件照)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最高学历、学位)

 

职称等级

 

专业技术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本人工作

所属领域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座机)

 

手机

 

电子邮箱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从事工作

     

  

        

请按由近及远的年份顺序填写,主要是近五年来获得市厅级以上奖项,完成的科研课题、项目,发表的著作、论文,取得的专利、荣誉等。填写时要分条列项,简明扼要)

 

获得市厅级以上奖项情况

   

承担的科研课题和项目完成情况

   

著作和论文发表情况

   

获得

专利

情况

   

曾获得的荣誉称号

   

其他

业绩

贡献

   

考核情况

 

考核年度

考核内容

考核结论

批准年份

 
         
         
         
         
         

本人所在单位

 

 

 

 

                                            

 

 

 

 

 

 

盖章

 

                                                     

 

县级人社部门或

 

市直主管部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