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科技局,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招商局、阜阳经开区投资促进中心,市直有关单位

《阜阳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组建方案》已经政府同意。为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运行工作,根据《组建方案》要求,市科技局建立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作为引导基金直接股权投资备选项目现面向全征集科技成果转化入库项目,特通知如下。

一、基金概况

阜阳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总规模为2亿元,由市财政资金联合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社会资本和县(市)区资金设立。基金聚焦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和阜阳科技创新发展定位需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决定性作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配置、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统筹运作,主要投向国内外在阜阳转化的各类先进科技成果,主要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领域为高新技术领域,解决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问题,发掘科技成果市场价值,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实现“纸”变“钱”。

二、申报主体

阜阳市域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主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先进科技成果的创新创业团队或自然人。

三、入库范围

1.国家、市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

2.获得国家省各类人才计划支持的高端人才(团队)创新创业的项目成果。

3.各类企事业单位自主研发产生的各类先进科技成果。

4.在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赛事获奖项目成果。

5.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携带成果来创新创业的项目成果。

6.全市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

四、入库条件

1.成果权属明确。入库的科技成果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清晰的权属划分,原则上科技成果研制成功不超过五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基本信息(不涉及关键核心技术)可向社会公开,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2.符合产业政策。入库的科技成果应符合国家和阜阳市科技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等有关标准、规定。

3.市场前景较好。入库的科技成果,可形成具体项目,项目商业计划合理可行,市场预期前景好、竞争能力强,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有确切的转化需求和融资需求。

4.团队结构合理。入库的科技成果完成(或所有)单位其核心团队需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负责成果产业化研发与市场营销的团队结构合理、经验丰富,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务实经营理念,对市场前景有良好的判断力,诚实守信。

五、工作要求

1.县()区科技局、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招商局、阜阳经开区投资促进中心、市直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并指导申报主体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质量。已经纳入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的不需要重复申报。

2.申报主体据实填报有关材料,对于以虚假材料申报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基金合作黑名单,同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记入科研诚信失信行为数据库、向社会公开不良行为等措施。

3.各县(市)区科技局、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招商局、阜阳经开区投资促进中心按照入库范围和条件择优遴选3-5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附件要求填报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张装订成册,一式拾份,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于1129日(星期)之前送至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二楼市科技局窗口,联系人:王文华、陈熙,0558-2282890;工作咨询: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张君,0558-2268029。

 

附件:阜阳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项目入库申报表

 

 

                                   阜阳市科技局

                                     2019年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