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阜阳经开区投资促进中心、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19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科区秘[2020]26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时间要求

1.省级以上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登录安徽省创业孵化载体信息管理平台(http://220.180.238.191:8601/imp),于916日前完成绩效评价相关数据的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填报单位完成平台填报的同时,于916日前,将系统填报和上传的相关附件打印两套,加盖公章报到所属科技管理部门;

3.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对照标准和要求,对报送绩效考核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关,并组织填报单位开展科研诚信自查(申报单位和法人代表信用自查存在问题的不得推荐),填写《孵化载体绩效考核评价推荐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于918日前,将省级以上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绩效材料及《推荐表》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二、填报要求

1.所有绩效评价数据均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

2.对于同一运营主体既运营孵化器,同时也运营众创空间的,所填数据不得交叉、重复使用,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3.填报单位扫描上传的附件材料一定要清晰可辨,如因上传材料不清晰影响绩效评价的责任自负。

4.填报单位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后期材料审核和实地查看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阜阳市科技局高新科  0558-2264291

阜阳市科技创新创业促进中心 孙舒婷 0558-2226900

 

附件:1.《关于开展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19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科区秘[2020]266号)

2.《孵化载体绩效考核评价推荐表》

 

 

阜阳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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