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阜阳经开区投资促进中心、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局:

现将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1.第二批各申请企业申报材料一份(草本),连同县、市、区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联合行文的推荐函和申报推荐汇总表,于7月28日前由县、市、区科技局统一报送;正式申报材料二份(一正一副),于8月14日前由县、市、区科技局统一报送。报送地点为市民中心科技局窗口。

2.各县、市、区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实地了解拟申报企业运行情况,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并在上报的推荐函及推荐汇总表中认真审核、汇总为企业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名称,以免误报误统影响企业获得高企评审资格。

3.各申报企业要规范填报并认真审核提交的全部资料,对自己上传的材料负责,确保省系统上填报的数据同国家高企认定网上填报的数据以及纸质申报材料上数据一致。

 

附件: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阜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