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阜阳经开区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局、各相关建筑业企业:
为鼓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优秀企业家的引领作用,表彰一批经营业绩突出、管理能力强的企业家,经研究,决定开展阜阳市建筑行业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在阜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建筑企业中连续3年以上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企业主要负责人。
二、评选条件
(一)爱国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企业家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公众形象。
(二)守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信诺履约,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亲清政商关系,做到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谋发展。
(三)转型创新。具有突出的创业创新实践和先进的经营理念,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型升级等方面业绩显著,企业年终总产值位居本行业前列。
(四)回报社会。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救助活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投身扶贫事业、防疫工作、抗洪救灾等各类公益慈善事业等方面成绩突出。具体评选指标详见附件。
企业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1.发生税收及金融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具有不良信用记录的;2.企业2020年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3.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造成恶劣后果的。5.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一)申报材料
1.企业书面申请报告1份;
2.《阜阳市建筑行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附件)1份并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职称或注册证书、企业产值年报、税收完税证明、奖励表彰文件和社会救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日期截至2022年1月6日,材料报送至阜阳市城乡建设局建管处发展科(颍州中路建设大厦十楼),联系方式:2161652、2165258。
四、纪律要求
采取欺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参加阜阳市建筑行业优秀企业家评选的,一经查实,停止其参与评选或取消其荣誉称号,全市通报批评并计入阜阳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结果。
附件:阜阳市建筑行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