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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31

如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的意见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明确并联审批协同责任,提高审批效率,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推行并联审批

(一)明确环节牵头部门。全面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按流程分为前期核准、土地出让、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五个环节。前期核准环节由发改委(经信委负责技改项目)牵头,土地出让环节由国土局牵头,规划设计环节由规划局牵头,工程施工环节由建工局牵头,竣工验收环节由住建局牵头。

(二)明确并联审批事项。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各环节前置或互为关联影响的事项能够并联的,都应列入并联审批事项,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两项前置审批,对重特大项目,也可将环评审批作为前置条件,重特大项目的具体范围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明确并联审批时限。各环节的审批时限要在法定时限内尽量压缩,原则上每个环节时限力争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全部审批完成时间力争控制在50个工作日以内,最长不超过70个工作日。鼓励合理压缩时限,由牵头部门商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范围内细化安排,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各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组织评估论证、公告公示和建设单位自行准备申报材料和中介服务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相关部门应当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并联审批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

(四)优化联合审批机制。要在推行并联审批的基础上,由市政务中心组织,积极探索联合评审、联合测试、联合勘测、联合验收、区域性评价等新机制,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对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节能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估(因项目类型不同,部分项目无需开展所有评估)等事项进行整合优化,实行统一受理、联合评估、集中审批;对建筑施工图、消防施工图、人防专项施工图、防雷装置施工图等实行联合审图、合并办理;对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消防安全审查、人防验收等推行“一车式”的“联合测试”“联合踏勘”“联合验收”,促进行政审批整体提质增效。

二、创新审批服务方式

(一)实行“单一窗口”受理。市政务中心实行“单一窗口”对外,实行项目审批事项“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提高审批效能。

(二)实行“三证合一”登记模式。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准入手续,缩短办理时限,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凡是企业申请设立、变更登记的,一律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工作模式。

(三)切实减少申报材料。各审批部门要认真梳理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做到能省则省、能减则减、能简则简。

(四)统一受理申报材料。牵头部门应当指定窗口统一受理本环节纳入并联审批事项的所有申报材料,并及时分送或抄送相关部门。各部门要协同审查建设单位的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将审批结果反馈给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统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