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上半年工业投资同比增长4.1%

发布日期:2020.08.14

一、引进对象从高校院所和南通市外引进到本市企业工作的各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企业(集团)内部安排的人员流动,不适用本办法。二、申报条件(一)引进人才企业必须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重点,拥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且引进人才为实施重大创新项目所需。(二)企业紧缺人才申报资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符合南通市年度企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3、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年薪在10万元以上。4、拥有1项以上发明专利(或相当科技成果)且转化前景良好,或曾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已获市、县(市)区以上引进人才计划资助的,不再给予资助。三、支持政策对市区企业引进紧缺人才,由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给予人才个人一次性10万元资助。四、申报材料1、《南通市引进企业紧缺人才专项计划申报表》;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3、企业资质、研发机构、实施重大创新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4、引进紧缺人才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5、引进紧缺人才专利及科技成果、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6、引进紧缺人才参与重大创新项目的证明材料。五、审核程序1、每年年初,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征集企业紧缺人才需求信息,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编制年度企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并统一对外发布。2、每年年底,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下发引进企业紧缺人才专项计划申报通知,组织申报工作。3、申报材料由企业加盖公章后,报送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属企业直接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材料一式二份。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汇总并提出初审意见。5、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提出资助对象人选。6、将审核确定的资助对象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资助人员。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公布后,市财政局拨付资助资金。◆详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引进顶尖人才专项计划实施办法〉等办法的通知》(通办发〔2012〕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