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09

内 容 全 文

津静海政发〔2016〕 24 号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区人民政府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区长蔺雪峰领导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金融工作。

常务副区长顾春瑞协助区长负责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发展改革(物价、粮食)、财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审计、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民政、编制、司法、信访、政府法制、国家安全、公安、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管理、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应急管理、建议提案办理、民族宗教事务和侨务、绩效考核、区属国有企业管理、团泊新城开发建设和区人民政府机关工作。

主管区政府办(应急办、督查室、民宗办)、发改委、法制办、信访办、编办、财政局、国资委、审计局、统计局、人力社保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安监局、行政审批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团泊新城委员会等单位。联系区人大、区政协、检察院、法院、公安分局、国税局、地税分局、国家安全局、武装部、预备役部队、总工会、工商联、残联、国家统计局静海调查队等单位。

区委常委李洪东协助区长分管工业(中小企业)、子牙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区、静海经济开发区、中旺滨港铸造园和双塘镇工业园开发建设工作。

主管区工业经委、开发区管委会、子牙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工业总公司等单位。

副区长陈颜忠分管商务、旅游、服务业、个体私营经济、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外事、涉港澳台事务和静海国际商贸物流园开发建设工作。

主管区商务委、外事办、供销社、静海宾馆等单位。联系区台办、市场监管局、海关、检验检疫局、烟草专卖局等单位。

副区长张金丽分管教育、卫生与计划生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体育和妇女儿童工作。

主管区卫计委、教育局、文广局、体育局、红十字会等单位。联系区妇联、广电网络公司及驻静教育院校和卫生机构。

副区长张炳柱分管农村、农业、水务、环境保护、林业、防汛抗旱、气象、困难村帮扶、文明生态村建设和龙海现代农业产业带开发建设工作。

主管区农委、水务局、环保局、气象局、林业中心、农机中心、种植业中心、畜牧水产中心等单位。联系区帮扶办。

副区长张玉刚分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房管、交通、消防、电力、人民防空、市容和园林、综合执法和静海新城开发建设工作。

主管区建委、市容委、人防办、国土分局、规划局、房管局、交通局、消防支队、综合执法局、土地整理中心、热电厂等单位。联系区供电公司、水务公司、邮政管理局、邮电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津燃华润燃气公司、天汇燃气公司、恒源公司等单位。

副区长马建军分管科技(知识产权、地震)、招商引资、总部经济、合作交流、对口帮扶、信息化、智慧城市和唐官屯加工物流园开发建设工作。

主管区科委、投资促进局、总部办、静慧公司、信息化办、信息中心等单位。

副区长苏静协助区长分管金融工作。

主管区金融局。联系驻静金融、保险等单位。

为保证区政府领导外出期间的工作衔接,对政府领导成员分工实行AB制。蔺雪峰同志与顾春瑞同志、陈颜忠同志与张金丽同志,张炳柱同志与张玉刚同志、马建军同志与苏静同志,一方因出国、学习、开会等离开静海,由对应一方临时代理分管工作。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