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静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投资类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2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等七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废止部分股权基金和投资类企业文件的通知》(津发改财金[2016]942号)的要求,现将《静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投资类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静海政发[2014]9号)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2016年12月15日